关于2026年4月政治理论学习安排的通知

2026年04月11日 09:03 

各二级党组织、党工委:

现将2026年4月政治理论学习内容与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一、学习内容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2026年2月13日)(《人民日报》2026年03月14日 第 01 版);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2026年3月12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人民日报》2026年03月14日 第 04 版);

3.习近平在河北雄安新区考察并主持召开深入推进雄安新区高质量建设和发展座谈会时强调牢牢把握雄安新区功能定位努力建设新时代创新高地和推动高质量发展样板(《人民日报》2026年03月24日 第 01 版);

4.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学习《习近平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论述摘编》(《人民日报》2026年03月24日 第 06 版);

5.习近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求是》2026年第7期);

6.习近平给四所交通大学全体师生回信强调传承弘扬西迁精神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作出新贡献(《人民日报》2026年04月08日 第 01 版);

7.刘宁到河南大学调研时强调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河南日报》2026年04月04日 第01 版)。

二、学习要求

1.上述学习内容供各二级党组织、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员、教职工学习。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抓好本单位政治理论学习,加强指导和负责落实,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师生采取适当方式进行研讨、交流心得,确保收到实效。

2.各级党组织要鼓励师生充分运用“学习强国”等平台,丰富学习形式和内容,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

3.各二级党组织、党工委要将开展的理论学习情况及时发布到本单位网站主页和新媒体平台,并将特色经验发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xcb@xynu.edu.cn。

联系人:杨娟娟 联系电话:6390393

党委宣传部

2026年4月10日

编辑/初审:李春燕 复审:韩志宏 终审: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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