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师范学院疫情防控工作15号公告
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校园管理的通告
各单位:
根据信阳市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期间各类社区(住宅小区)管理的通告》(信疫防指〔2020〕26号)和《关于做好离区人员放行工作的通知》(浉疫防指办〔2020〕32号)的最新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学校校园全面实施封闭式管理
学校校园严格落实封闭式管理等各项防控措施,所有师生员工无特殊情况(除了参加疫情防控工作、重大病情就医、购买生活必需品等外),一律不得随意外出,出入必须登记,外人不得入内。禁止无事出门逛街、在公共场所逗留聚集,快递、外卖人员实行无接触配送,切实减少人员流动性传播风险。学校只保留一个出入通道,设置 24 小时疫情监测值班岗,所有进出校园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严禁不戴口罩人员出入,一律测量体温,实行登记管理。
1.严格规范学校人员出入管理。学校对步行外出人员严格按规定每户最多两天一人外出,采取外出人员出门微信打卡或发放临时通行证等方式进行登记,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报备事情之后,尽快返回,未经登记外出人员不得进入校园。
2.严格规范校园车辆出入核查管控。所有进出校园车辆均要逐车逐人核查登记,学校教职工车辆,因参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用车的,经出具相关证明并备案后,凭学校发放出入证进出,并实施强制检疫检查和登记;非学校教职工车辆,除疫情防控、生命救援、应急抢险等特殊车辆外,一律不得进出。
3.住在校外的教职工因有工作任务,进校园时必须持工作证、校园卡或打电话给所在单位领导,确认之后,经检疫检查和登记后方可进入。
4.我校教职工家属,因防控工作需要到校外开展工作的人员,要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注明时间,每次都要凭当天证明并经检疫检查后方可出入。
二、对离开浉河区而不返回人员的管理
对居住在学校校园内,确实需要因上班、上学、返家等离开而不返回人员(非疫情管控对象),准予出行,如还需返回的人员不予办理。
1.由当事人写出申请,所在单位提出初审意见(如果是教职工家属,由教职工所在单位审核),报学校防控指挥部审核。
2.学校防控指挥部审核后,出具外出证明信(函)加盖公章,一式两份,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车辆牌照号、出行轨迹路线、出行时间等基本信息。
3.沿途卡点将核查证明信(函)后,予以放行,离开人员在经浉河区境内最后一个卡点时上交证明信(函),交警大队将比对轨迹后存档、备查,并对违规车辆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予以查扣、记分或罚款。
4.如果住在校外的人员,在所居住小区防控指挥部去开具证明。
三、强化落实管控责任
学校各单位必须按照“属地管理、辖区负责、部门联动”的原则,严格落实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服从学校疫情防控指令和安排,落实单位管理、管控主体责任。各单位要认真贯彻尹弘省长到我校检查工作的精神,落实学校党委会上部署的工作安排,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着重强化封闭管理。
学校疫情防控指挥部和纪委(监委)将加大对此项工作督导检查力度,对疫情管控指令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 将依法依规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信阳师范学院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