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师范学院疫情防控工作7号公告

2020-01-30 13:29:03  新闻中心  本站编辑 

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单位(学校):

现将《全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各单位(学校)要充分认清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严峻性,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教育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河南省教育厅代章) 
 2020 年 1 月 29 日


全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

为加强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障,根据省教育厅《全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Ⅰ级应急响应工作预案》相关要求,特制定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忠诚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守责负责尽责,确保省委省政府以及省教育厅防控措施和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全力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工作分工

(一)监督教育厅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工作职责落实情况;

牵头负责人:刘根成(省教育厅党风行风建设工作办公室主任)

(二)监督教育厅机关及厅直属单位(学校)和省招办疫情防控履责情况;

牵头负责人:宋 辉(省教育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三)监督省管高校疫情防控履责情况;

牵头负责人:王 瑜(省高校纪工委副书记、驻厅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三、监督内容

(一)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以及中央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以及省教育厅工作要求不重视、不落实等行为;

(二)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歪曲事实真相、制造、传播谣言或歪曲事实扰乱社会秩序等行为;

(三)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四)重要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导致疫情失真和蔓延失控,应对处置與情不力等行为;

(五)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通讯不畅、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等行为;

(六)干扰卫生部门和医疗、疾病控制机构依法采取的强制隔离措施,以及干扰正常医疗秩序、干扰有关机关依法履行公务的行为。

四、监督方式

(一)畅通信访监督渠道。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

教育厅党风政风室举报电话:0371-69691032

举报邮箱:jytdfb@163.com

教育厅机关党委举报电话:0371-69691780

举报邮箱:jytjdgw@126.com

省高校纪工委举报电话:0371-69691025

举报邮箱:gxjdbgs0371@163.com

(二)值班电话抽查。

(三)实地明察暗访。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聚焦责任落实,靠前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二)严格执纪。及时收集教育系统疫情防控过程中的违纪违规线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属地原则,对各分管范围违规违纪单位和人员依纪依法从严从快查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以最严明的纪律推动责任落实到位,为坚决做好防控工作提供最坚强、最有力的纪律保障。

(三)定期通报。建立违纪违规线索通报制度,对于各分管范围违纪违规线索及线索的查处结果,经各牵头负责人签字后,及时报送驻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经厅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后定期予以通报。

编辑:崔亦茹 / 初审:李春燕 复审:韩志宏 终核:丁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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