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有资产清查盘点工作的通知
2019年12月23日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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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我校国有资产存量的变动情况,确保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根据《河南省省属本科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豫财资[2016]135号)和《信阳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信院字〔2016〕229号)文件规定,现对学校2019年度国有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清查基准日: 2019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2.清查范围:本单位全部资产
3.清查时间:2019年12月25日-2020年1月6日
4.各单位依据学校资产管理信息平台数据,采取以物对卡、以卡对账、逐一查对盘点的方式,对本单位2019年12月31日之前所有的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主要核对资产的帐、物、卡是否一致,做到账、卡、物相符,并对单位资产按照在用、闲置、待报废三种情况进行统计核实,填写资产清查盘点情况表,于2020年1月6日前报送资产管理处资产管理科。资产管理处根据各单位资产清查盘点情况,采用全检或者随机抽检的方式,对资产清查盘点情况进行复核。
资产管理处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