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2019-2021年支出规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编制报送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2019-2021年支出规划相关资料的函》(预财教函[2019]2号)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2019-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支出规划编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编制内容
(一)调整完善我校原申报的2019-2020年支出规划,原则上在保持原申报项目总预算不变的基础上依据预算控制额度调整资金来源结构,并相应修改分年度绩效目标申报表。
(二)编制我校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单位编写项目申报书及绩效目标申报表。
二、编制要求
(一)原纳入规划的我校2019、2020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建设项目内容不再调整,只修改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二)编制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专项项目,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附件2,填写办法参见xysycwc@126.com邮箱中提供的模板),新增项目申报额度:一般掌握在300万元左右,地方财政、学校各配套1/8。申报书中数字单位均统一使用万元,不保留小数点。
(三)填写《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3),按照《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见附件4)的要求填写,绩效目标指标应指向明确、全面、量化、细化、合理、具有可操作性。
三、项目申报牵头单位
(一)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类项目(牵头单位:学科办)
(二)教学实验平台建设类项目(牵头单位:实验设备处、教务处)
(三)科研平台和专业能力实践基地建设类项目(牵头单位:科技处、社科处、教务处、研究生处)
(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类项目(共享优先)
A.校园水、电、气、暖等主要基础设施更新和节能改造;(牵头单位:后勤处、后勤服务总公司)
B.校园网络基础条件建设;(牵头单位:网络中心)
C.数字图书信息资源和共享平台建设。(牵头单位:图书馆)
(五)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类项目(牵头单位:人事处)
四、其他事宜
(一)各单位按照项目申报要求整理材料,3月1日上午11点前报归口单位,归口单位遴选排序后于3月2日下午5点前报财务处。
(二)每单位确定工作联系人1 名(注明联系电话、邮箱),便于工作联系。
财务处联系人:郭红涛 6391833 13526005158 康治坤 6391833 18236291813 邮箱:xy6391833@126.com
附件2: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6〕72号).pdf
附件4:《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预财[2015]163号).doc
财务处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