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差审批报销有关要求的通知
2018-07-09 08:3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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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中共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信阳师范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审批报备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自2018年7月4日起校领导、各二级单位党政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职)因公出差报销相关票据时,须附经审批备案的《信阳师范学院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审批报备表》,不再填写《信阳师范学院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其他工作人员仍填写《信阳师范学院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上述《信阳师范学院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审批报备表》和《信阳师范学院工作人员出差审批单》请在财务处网站“下载中心”自行下载。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