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2017年目标管理任务书的通知

2017-02-21 10:33:43  新闻中心  本站编辑 

各单位:    

《目标管理任务书》是学校考核各单位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的主要依据。为做好2017年《目标管理任务书》的制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定依据  

根据《信阳师范学院目标管理与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信院发【2016】39号)、《信阳师范学院2017工作要点》(信院字【2017】13号)、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上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等,科学合理制定目标任务。  

二、主要内容  

按照《信阳师范学院目标管理与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参考2016年目标任务书的格式制定具体内容。  

三、制定程序

1.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研究拟定本单位《目标管理任务书》;并报经单位分管或联系的校领导审阅。

2.各单位向学校目标管理与绩效考评办公室(以下简称校目标办)提交单位《目标管理任务书》(校领导审阅后文稿)。

3.校目标办组织评议小组对各单位《目标管理任务书》的进行分析评议,同时对各单位目标任务书提出修改意见。

4.校目标办向各单位反馈评议小组意见;并汇总各单位《目标管理任务书》内容,统一公示。

5.校目标办将《目标管理任务书》送分管或者联系的校领导审签后,报经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审定,签署《目标管理任务书》文本。 

四、时间要求

1. 3月5日前,各单位报送拟定的《目标管理任务书》(含电子和文字稿)。

2. 3月20日前,校目标办组织评议、反馈和公示。

3. 3月31日前,学校对各单位的《目标管理任务书》签订。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及时主动了解有关部门政策动态和工作计划;省属同类高校发展动态;比较研究我校的相关工作在省属高校中所处的水平。做到主要工作目标制定合理适度,且主要工作内容不遗漏。

2.各单位工作目标指标的描述要简明、准确、客观。尽可能提出量化指标;不能量化的,需提出衡量该项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标准指标。要防止出现有意降低或回避目标要求,遗漏主要职能与重点工作的情况发生。

3.相关职能部门在拟订本单位(部门)2017年主要工作目标的同时,积极主动与各学院(部)沟通,共同做好学校主要工作任务的分解与落实;同时将分解方案报送校目标办。

4.各单位《目标任务书》的起草质量和工作效率将作为学校日常目标考评的一项内容。

5. 校目标办工作地点:行政楼208房间;联系电话:6390386

   电子稿件信箱:chxd@xynu.edu.cn

信阳师范学院                    

目标管理与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21日                  

编辑:王超 / 初审:李春燕 复审:韩志宏 终核:丁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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