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总体工作安排,财务处将从2017年1月14日起开始轮休,为进一步做好寒假期间工资、奖励性绩效等发放工作,现将寒假期间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轮休期间不再办理日常账务报销业务。
2.为保证2016年度奖励绩效工资20%部分及时发放,请核算完毕的单位,于1月20日前将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发放明细表送至我处,并录入收入申报系统,逾期年前不再办理。
财务处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