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信阳师院新媒体年度(2016)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6-12-05 16:40:36  新闻中心  本站编辑 

各单位:

根据“关于成立新媒体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的通知”精神和“因‘微’有你新媒体建设活动年”的工作安排,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网络文化建设,推动我校新媒体健康持续发展,现决定举办2016年度信阳师院新媒体评选活动。

一、主承办单位

主办:党委宣传部  党委学工部 校团委

承办:新闻中心大学生记者团 新媒体运营团队

二、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设置“信阳师院十佳新媒体平台”、“信阳师院十佳新媒体指导老师”、“信阳师院十佳新媒体创意达人”和“信阳师院十佳微作品”四个奖项。

三、评选方式

本次活动分为征集申报、初选、网络投票、评审委员会评选、颁奖等环节。

活动通过网络投票和评审委员会评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络评选在学校微博、微信设立投票专题;主办方邀请校内外新媒体从业者结合票选数、运营指数、日常运营情况等进行综合评审,最终确定各奖项。

四、申报办法

1.平台申报

每个单位可以申报两个平台,可以是本单位官方平台,也可以是学生会、社团或班级平台;平台形式可以是微博或微信,并按要求填写《信阳师范学院2016年度十佳新媒体平台申报表》。

2.微作品申报

所申报的微作品必须是2016年在所属新媒体平台发表过的原创作品,以“讲好师院故事、传播师院声音、传承师院文化、提升师院形象”作为判断标准,形式可以是文章、图片、视频、音频等,并按要求填写《信阳师范学院2016年度新媒体原创作品申报表》。

3.优秀指导教师和学生创意达人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由评审委员会确定, 并按要求填写《信阳师范学院2016年度十佳新媒体指导老师/创意达人申报表》

五、评选标准

1.遵守《信阳师范学院新媒体联盟章程》。

2.坚持“融合• 创新•互补·共享”,所有参选平台开设时间为2016年1月1日前,必须按照规定先进行备案登记。

3.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传播有损国家安全和公众利益的信息;不传播淫秽、色情、暴力等有害信息;不制造和传播虚假新闻、虚假信息。

4. 媒体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信息采集、审核、制作、发布流程规范,严格执行信息“先审后发”制度,信息安全措施完善。

5. 主题鲜明,访问便捷、设计美观、布局合理、信息丰富、更新及时,访问量在同类新媒体中处于较高水平,有一定影响力。

4. 微作品必须为本人自主创作,并发表在网络平台,内容健康向上,阅读量、转发量大,读者评论反应好。

六、活动时间

1.申报时间: 12月5日—12月11日

2.网络投票时间: 12月12日—12月19日

3.综合评审时间:12月20日

4.颁奖时间:12月21日 信阳师范学院第二届新媒体论坛暨颁奖盛典(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系人:朱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6391087

邮箱:xysyxwzx@163.com

附件:

1.信阳师院2016年度十佳新媒体平台申报表.docx

2.信阳师院2016年度新媒体原创作品大赛申报表.docx

3.信阳师范学院2016年度十佳新媒体指导老师 创意达人申报表.docx

4.信阳师院新媒体平台备案登记表.docx

党委宣传部

党委学工部

校团委

2016年12月5日

编辑:朱慧花 / 初审:李春燕 复审:韩志宏 终核:丁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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