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师范学院关于转发《河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6-10-11 15:4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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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差旅费制度有关标准应适时调整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差旅费管理,提高差旅费制度的科学性、合理性,河南省财政厅制定了新的《河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豫财行〔2016〕109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原《信阳师范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信院字〔2014〕153号)、《信阳师范学院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信院字〔2015〕190号)与本办法有冲突的条款,以本办法为准。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信阳师范学院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