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学院2017年面向台湾地区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简章

2016-09-19 08:58:42  新闻中心  本站编辑 

闽南师范大学简介

闽南师范大学是福建省重点建设大学,前身为漳州师范学院。由原龙溪师范学校于1958年春设立师范大专班发展而来,同年9月在师范大专班的基础上成立漳州大学师范学院。1959年春,在原漳州大学师范学院的基础上建立漳州师范专科学校。1963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由漳州师范专科学校、厦门师范学院、泉州师范学院、南平师范学院合并在漳建立福建第二师范学院。1966年因历史原因停止招生,1970年停办。1977年以来,在福建省委、省政府和漳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重选校址,重建校园,先后经历了龙溪地区中学师资培训班、龙溪师范大专班、漳州师范专科学校。1986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复办福建第二师范学院,并更名为漳州师范学院。2013年4月,更名为闽南师范大学。

复办以来,闽南师范大学紧紧抓住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历次重大机遇,不断加快改革与创新步伐,办学水平实现了三次重大跨越:1992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顺利通过教育部首批师范院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现第一次跨越;200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实现第二次跨越;2007年被列为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校,2008年以优秀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2012年获批服务国家特殊需求的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博士人才培养项目,实现了我校博士点建设零的突破,2013年更名为闽南师范大学,同时本科专业列入本一批招生,实现了第三次跨越。

学校坚持以本科教育为主体,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适度发展继续教育和留学生教育。现有18个教学院系,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21000余人。设有62个本科专业,建立了4个一级学科硕士授予点,30个二级学科硕士点,2个专业硕士专业授权类别(19个学科领域),4个博士人才培养方向。

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坚持“培、引、聘”并举,逐步建立了一支素质良好、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教师队伍。现有专任教师1136人(含双聘教师),其中具有正高职称的164人,副高职称的318人,具有博士学位的309人。教师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0人,闽江学者7人,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3人入选“福建省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人才项目”,7人入选“福建省百千万人才工程”,17人入选“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5人入选“福建省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另有省级以上优秀专家、教学名师、师德之星等40余人。

学校坚持质量立校方针,不断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教育质量稳步提升。目前主持福建省“十二五”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地方政府统筹下‘三位一体’教师教育改革试点”,及“优秀闽南文化文科人才培养计划”等4项福建省“十二五”教育改革试点项目。拥有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1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8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实验区7个,省级精品课程23门,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9个。

学校坚持学术兴校战略,以提升科研创新和社会服务为目标,加强学科、人才队伍和科研建设。建有3个省级重点实验室、3个省部级人文社科基地、4个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1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计划项目、1个省级特色重点学科、4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6个省级重点二级学科、6个科研创新平台、6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建立了21个研究院所。

学校重视高新技术与应用开发研究,坚持科学研究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以协同创新为导向,以省校两级创新平台建设为抓手,实施校企、校地、校所、校校合作,促进产学研用一体化,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利用学校技术、人才和资源的优势,与地方企业开展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为地方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做贡献。

学校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交流,目前已与美国、英国、德国、日本、菲律宾等国家的一些院校和科研、教育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积极开展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与台湾明道大学、世新大学、成功大学等众多高校均保持着良好、稳定的校际交流关系。与台湾明道大学、台北城市科技大学等校合作开展广播电视新闻学等5个专业的“校校企”闽台高校联合培养本科人才项目。

学校秉承“博学、明理、砺志、笃行”校训,根植闽南,立足福建,面向全国,为社会输送了大批优秀专门人才。建校以来,共培养各类毕业生近7万余名,他们在各自岗位上勇于拼搏,建功立业,赢得了社会广泛赞誉。党和国家领导人方毅、彭冲、彭佩云,以及教育部和福建省领导,曾先后为学校题词或到学校视察和指导工作,对学校的发展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对学校的未来前景寄予厚望。

当前,学校正遵循高等教育规律,主动融入福建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全面实施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着力推进学校综合改革和“质量立校、学术兴校、人才强校、特色办校”四大重点工程,把我校建设成一所培养福建省基础教育高素质师资和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专门人才,以教师教育和闽南区域文化为特色的、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师范大学,为加快建设新福建作出贡献。

信阳师范学院简介

信阳师范学院创建于1975年,原名为开封师范学院(今河南大学)信阳分院。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为本科建制并改为现名,次年成为首批学士学位授权单位。1998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权单位,2004年具有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具有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10年具有翻译硕士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14年具有体育和旅游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信阳师范学院是河南省两所重点本科师范院校之一;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被评为优秀学校;是河南省惟一三次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本科高校;被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著名社会活动家、教育家费孝通先生誉为“教师之摇篮”。

学校占地1500余亩,建筑面积60余万平方米;现代化的图书馆藏书191万余册,中外文期刊4508多种;现有各类实验室110多个,多媒体教室、微格教室150多个;是河南省高校数字化校园示范学校。

学校设有21个学院,2个直属教学教研部,拥有文学、史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农学等10大学科门类,现设72个本科专业,有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67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个学科群入选省优势特色学科建设工程,有7个河南省一级重点学科、3个河南省二级重点学科。

学校现有教职工16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500余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1000余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河南省优秀专家、河南省特聘教授、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河南省教学名师等100余人。学生来自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全日制在校硕士生、普通本专科学生2.5万余人。

学校始终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现有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3个省级特色专业、6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省级工程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8个省级优秀教学团队、1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4门省级精品课程、10门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2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7个河南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有河南省基础教育研究中心和2个河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培养基地。应届毕业生考取研究生的比例在全国同类高校中名列前茅,部分专业超过了50%;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40年来,先后为国家输送各级各类人才10万多人,王立新等400多人成为全国和河南省优秀教师,王金安等一大批校友成为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

学校高度重视科学研究工作。现有3个河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 1个河南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建设培育基地、1个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基地、1个河南省中原文化与闽台寻根研究中心、1个河南省重点实验室、1个河南省红色资源研究中心、1个河南省汉语国际推广大别山民俗文化基地、1个河南省统一战线理论研究基地;1个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1个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河南省工程实验室;1个河南省院士工作站、2个河南省高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个河南省高校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2个河南省高校重点学科开放实验室。拥有 “生物数学”、 “新型功能材料”、“大别山动植物遗传资源研究与种质创新”、“低维材料与清洁能源”、“微波通信与智慧测控”、“纳米材料分析”等6个河南省创新型科技团队、5个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和2个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学校重视和加强协同创新,与河南大学、信阳市合作成立信阳森林生态系统定位研究站、与中国林科院共建“大别山种群生态模拟与控制重点实验室”、与信阳市人民政府共建 “信阳市机电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与信阳市上天梯非金属矿管理区共建“绿色建材协同创新中心”、与信阳方浩实业有限公司共建“非金属矿研发中心”等。近年来,教师主持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670余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0多项。在国内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近9000篇,其中被SCI、EI、ISTP、CSSCI等国内外权威数据库收录1300余篇;出版著作250余部,获地厅级以上科研奖励2300余项。《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发行1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自然科学版先后入选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高校优秀科技期刊,哲学社会科学版被评为全国百强社科学报、中国人文社科学报核心期刊、河南省一级期刊。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先后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新西兰、日本、韩国、意大利、以色列等国高校建立了校际联系,开展合作办学。先后选派学生到韩国、新西兰等高校深造,并接收美国和马达加斯加等国留学生。

学校高度重视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先后荣获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全国五四红旗团委、河南省“五好”基层党组织、河南省学校行风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园林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13年被评为全国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单位,并被教育部授予“中华扫盲奖”。被评为“河南考生心目中最理想的高校”、“河南高等教育质量社会满意院校”、“最具就业竞争力的河南教育名片”等。

建校40多年来,学校牢固树立为河南基础教育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思想,坚持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勤俭建校、依法治校,遵循“厚德崇实善学敏行”的校训,形成了开拓创新、务实重干、团结和谐的办学精神,致力于培养品德高尚、基础扎实、作风朴实,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教师及其它专业人才,为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特别是河南教育事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热诚欢迎台湾地区考生报考闽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学院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一、报名

(一)考生报考资格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台湾地区考生,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时还未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者,需获得相当于祖国大陆大学本科学历或已获学士学位,6年以上工作资历,且需提交能够显示其研究能力已达硕士水平的证明材料)。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考类别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兼读制)两类。博士生在学期间按学校的规定缴纳学费。

(三)报名

面向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报名工作施行网上报名结合现场确认。考生应在2016年11月至12月(具体时间以教育部公布为准),每天9:00-18:00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和缴费。

(四)报考地点

考生可任选北京、广州、香港和澳门4个教育部指定的任一报考地点报考。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确认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时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考点工作人员应进行认真核对。

(1)网上报名编号;

(2)身份证件;

(3)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或同等学历文凭。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六)填报志愿

1.闽南师范大学代码10402

2.考生只能填报联合培养博士生专业的一个研究方向。

二、招生专业与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详见《闽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学院2017年面向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见附件),2017年招收台湾博士生不使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人数不限。

三、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科目

各专业初试科目,请查阅《闽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学院2017年面向台湾地区招收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考博士生须应试一门外国语及报考专业指定的至少两门业务课。初试均为笔试。初试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博士生初试科目各科满分均为100分。

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复试内容、方式学校另行通知。

(二)初试地点、时间

地  点:北京市:由北京理工大学安排。

广州市: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安排。

香 港:由京港学术交流中心安排。

澳 门:由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安排。

时  间:2017年4月,具体时间待教育部统一确定后通知。

(三)复试、地点、时间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创新精神及综合素质等,是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学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的内容、方式、时间及地点由我校根据教育部规定自行确定,并通知考生。

考生体检工作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实施。

地    点:闽南师范大学

时    间:2017年5月30日之前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录取

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结果等,综合评核后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于2017年7月1日前寄发考生本人。

五、入学

新生于2017年9月中旬前报到入学。具体时间在“入学通知书”中注明。新生报到时,学校进行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

学习期间住宿与内地研究生同样安排,住宿标准及住宿费用与内地研究生相同。新生应按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书面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学制及培养

根据就读专业的不同,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兼读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超过五年。

联合培养博士生第一学年在闽南师范大学修课程学分,剩余学年在信阳师范学院进行学术研究和论文撰写。

联合培养博士生实行“双导师制”,可在闽南师范大学和信阳师范学院各选一名博士生导师指导学习和论文写作过程。

联合培养博士生按照闽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相关规定统一参加闽南师范大学组织的开题、学位论文盲审、毕业资格审查和答辩等工作。

七、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学位论文答辩通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八、奖学金

按照《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129号)及《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5〕325号)规定,台湾地区报考联合培养的博士生可在享受有关奖学金。

联合培养博士生在享受国家规定待遇的基础上,信阳师范学院另行给予10000元/生·年的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奖励和12000元/生·年助学金的配套资助。

九、学费

2017年攻读闽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学院联合培养博士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如下:(学费交至闽南师范大学)

类别

全日制

兼读制

备注

博士研究生

10000元(人民币)/年

博士学费标准均为暂定标准,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福建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  

十、联系和查询方式

单位代码:10402

单位名称:闽南师范大学

闽南师范大学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闽南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县前直街36号

邮政编码: 363000

联系电话:0596-2527801

联系人:胡老师  张老师

传    真:0596-2527801

E-mail:814527020@qq.com.cn

网 址:http://yjsy.mnnu.edu.cn

信阳师范学院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信阳师范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河南省信阳市南湖路237号

邮政编码: 464000

联系电话:0376-6391259

联系人:杨老师

E-mail:yjsc1259@163.com

网 址:http://210.43.27.188:81/

闽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学院2017年面向台湾地区招收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学院代码及名称

专业代码及名称

研究方向

指导教师

考试科目

001

闽南文化研究院

05010Z1

闽南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

01闽南文献与海疆文化

陈庆元(闽南师大)

101 英语

201 中国文化概论

301中国文学史与文献选读

02闽台家族社会与文化

陈支平(闽南师大)

尹全海(信阳师院)

吴圣刚(信阳师院)

金荣权(信阳师院)

张振龙(信阳师院)

田青刚(信阳师院)

101英语

201中国文化概论

302中国通史

03 闽南方言文化

马重奇(闽南师大)

101英语

201中国文化概论

303闽台方言与汉语音韵选读

04 闽南民间信仰

林国平(闽南师大)

101英语

201中国文化概论

302中国通史

参考书目:

101英语:相当大学英语六级水平,各种版本均可。

201中国文化概论:《中国文化概论》(修订版),张岱年、方克立主编,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

301 闽台方言与汉语言韵选读:《闽台方言的源流与嬗变》马重奇,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年7月版;《闽台闽南方言韵书比较研究》马重奇,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年9月版;《汉语音韵》王力,中华书局1991年10月版;《音韵学教程》唐作藩,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年8月版

302中国通史:《中国古代史》上下册,朱绍侯主编,福建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中国史纲要》,翦伯赞,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

303中国文学史与文献选读:《中国文学史》袁行霈主编,高教出版社1999年以来各种版本均可;《古代汉语》王力主编,中华书局1990年版或各重印本均可。

编辑:朱慧花 / 初审:李春燕 复审:韩志宏 终核:丁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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