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确保廉洁过中秋、国庆的通知
2016-09-10 14:5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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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2016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现就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过中秋、国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全校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相关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礼品、消费卡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等名义相互走访、送礼和宴请。
各级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带头崇廉拒腐,抵制不良风气,树立良好家风,杜绝“节日腐败”。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和赠送礼品、消费卡等节礼,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等节礼,严禁违规出入隐避场所、私人会所违规吃喝,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落实相关要求,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出严格要求,加强部署检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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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信阳师范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