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5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奖励的通知

2015-12-14 14:02:42  新闻中心  本站编辑 

各单位:

根据校文明委2015年度工作部署和《信阳师范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奖金发放办法》等文件精神,校文明委决定对本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奖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根据《信阳师范学院2015年精神文明建设目标任务》(信院文指发[2015]1号)要求,校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分别自查本部门分管的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在此基础上采取切实措施,扎实推进有关创建工作,保证本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总结2015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校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对本部门分管的本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行总结,肯定一年来取得的各项成绩,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2016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设想。同时,根据《信阳师范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奖金发放办法》,对分管的创建工作提出初步奖惩意见。

三、研究发放2015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奖金。各成员单位于12月18日前将本部门2015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结(A4纸双面打印)报送至综合办公楼326房间,电子版发送至xysfxywmb@163.com。同时报送不予奖励或降低奖励标准的单位、人员名单及原因。校文明委将召开全体会议,讨论2015年度全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对本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的奖惩事项作出决定。


信阳师范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5年12月11日

编辑:朱慧花 / 初审:李春燕 复审:韩志宏 终核:丁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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