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5年工作进行自查总结的通知
2015-12-01 16:43:25
新闻中心
本站编辑
次
各单位:
为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请各单位(教学学院除外)对照学校年初印发的《信阳师范学院2015年工作要点》和本单位年度目标任务书,对2015年的重点工作进行认真自查总结,对下一年度的工作进行计划和安排,形成书面材料,材料内容尽量做到重点突出、数字准确、言简意赅,最迟于2015年12月10日报党委办公室(306房间),电子稿发至lizhou376@126.com。
特此通知。
中共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信阳师范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5年12月1日
- 上一篇:关于年末决算暂停报账的通知
- 下一篇:关于加强校内机动车交通秩序管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