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校史馆馆藏资料和实物的通知

2015-04-03 10:35:56  新闻中心  本站编辑 

为迎接学校40华诞,总结40年办学经验,展示发展成果,传承优良传统,激励广大师生继续开拓创新、奋发进取,学校决定筹建信阳师范学院校史馆。为了使馆藏资料更加丰富翔实,现面向全校师生员工、离退休同志及其家属、历届校友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校史馆馆藏资料和实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资料时间范围
1975年建校至今
二、征集资料内容
(一)历届师生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相关证件(如早期的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借书证、饭票、党(团)员证、毕业证、作业本、成绩单、教科书、备课本、教案等)的实物和照片,学校各个时期制发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印刷品、实物(如校徽、校园刊物、荣誉证书等)。
(二)学校发展历史中主要负责人和知名教师的个人照片、聘书、证书及获奖材料等的原件或影印件,论著、手稿及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实物。
(三)学校发展各个时期标志性办学成果的实物、历史文献资料和有影响的人物、事件的文献图片等资料;对当时社会产生过重要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照片、实物、书籍、报刊等)。
(四)各个时期学校师生员工参加的各类重要活动(社会活动、教学、科研、学术活动、各种赛事等)的资料、照片、实物(如作品、奖品、纪念品、证书等)。
(五)各级领导人、社会知名人士以及重要来宾来校指导交流的照片、主持词、讲话稿等。
(六)各个时期新闻媒体对学校重大事件、活动、人物的报道。
(七)学校各个时期建筑设施、仪器设备、教具、重要出版物等的实物或照片。
(八) 知名校友自传、事迹介绍或相关资料,实物、照片、音像、书刊等。校友个人创作的反映在校生活的作品,如:专著、绘画、书法、篆刻、雕塑、曲谱、模型、工艺等。
(九)其他有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资料与实物。
三、征集方式
1.能提供上述相关资料者,请与校史馆筹备组联系。
2.愿意把实物捐赠给学校的,学校在展出时可注明捐赠人。难以把实物赠给学校的,学校可采用复印、翻拍等办法展出。
3.愿意提供实物展出,但保留本人所有权的,可签订校史馆展出代管协议,学校代为保管。
四、联系方式
信阳师范学院校史馆筹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讯地址:河南省信阳市长安路237号综合楼326
联系人:李老师 王老师
联系电话:0376-6390650 0376—6391057
邮编:464000 邮箱:xysfxywmb@163.com
五、集中接受馈赠时间
即日起至7月1日。
因校史馆建设工期较紧,请海内外校友、教职员工和了解我校情况的社会人士给予关心和支持,积极捐赠,提供史料,我们将认真登记造册,整理展出。衷心感谢您对学校的无私帮助和真诚厚爱!

信阳师范学院校史馆筹建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4月2日

编辑:朱慧花 / 初审:李春燕 复审:韩志宏 终核:丁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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