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唐鸣教授来我校讲学
应法学与社会学学院邀请,10月31日,华中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唐鸣教授在贤林讲坛作了题为“中国乡村治理的过去、现在和未来”的学术报告。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师生200余名聆听了报告会。报告会由法学与社会学学院副院长贾义保主持。
报告会上,唐鸣以中国乡村治理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为主题介绍了乡村治理在我国发展的三个阶段。他分别从皇权不下县、县官管事多、重点控制和乡村无自治四个方面系统归纳了帝国时期乡村治理的基本特征;从乡村政治、党的领导、政府主导、政经合一、相对封闭、二元分治六个方面对当前阶段乡村治理的现实状况作出剖析;结合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乡村治理的新表述、对未来乡村治理的可能走向作出预测。他指出,未来乡政村治的基本结构不会改变,党的领导进一步加强,政府主导有所改进,将会由政经合一走向政经分离,开放融合为大势所趋。
唐鸣教授的报告以宏大的历史纵深、广阔的研究视野为我们揭示了中国乡村治理的历史全貌与现实状况,对中国乡村治理的未来趋势做出了科学、独到的判断,为学院师生奉献了一场学术思想饕餮盛宴。最后,贾义保对本次报告会作出精彩点评。
唐鸣,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享受专家,现为华中师范大学政治与国际关系学院院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基层社会治理、城乡社区协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健全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对策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民族矛盾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原苏东国家工人阶级政党执政历史经验研究”、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村民自治面临的新问题及法律制度建设”以及司法部重点项目、民政部委托项目等多项课题;荣获教育部优秀社科成果奖励多项;出版学术著作10余部;在《马克思主义与现实》《科学社会主义》《政治学研究》等权威学术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多篇;起草的《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研究》为国家民政部颁布的部门规章《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所采纳和吸收;起草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修改建议》为湖北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协调小组及湖北省民政厅采纳,成为湖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修订的《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的基础稿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