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师范学院疫防指办〔2022〕27号
2022-05-13 17: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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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某辉违反校园疫情防控规定的情况通报
陈某辉,男,中共党员,河南郸城人,1990年2月出生,现为体育学院教师。
经查,4月18日,陈某辉未履行请假和疫情防控报备手续,驾车从学校到达周口市淮阳区,4月20日回周口市郸城县家中,5月5日周口市郸城县因疫情实施管控措施,造成其滞留郸城至今。
当前疫情形势复杂多变,学校反复强调疫情防控纪律,积极构筑“校园安全岛”,对于教职工请假外出实施严格的审批报备制度,并要求“双报备”“点对点”闭环管理。陈某辉作为一名党员教师,不配合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利用其他手段规避学校疫情防控各项管理措施,刻意隐瞒其行动轨迹信息,造成恶劣影响。经学校研究决定,对陈某辉作出如下处理:
一、对陈某辉进行全校通报批评;
二、依据《信阳师范学院绩效工资管理办法》《信阳师范学院奖励绩效工资发放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规定,扣发陈某辉3个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依据《信阳师范学院精神文明建设考评与奖金发放办法》之规定,由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做出相应处罚;
四、责成学校相关部门取消陈某辉2022年度所有评优评先及职称评审资格。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入开展以案促改,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教育,从严从实从细落实学校和属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积极维护校园疫情防控安全;全体教职员工要以案为鉴、吸取教训,严守党纪国法,遵守校纪校规,切实履行疫情防控的责任和义务,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再发生。
信阳师范学院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