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师范学院疫防指办〔2022〕49号

2022-11-16 15:58:56 

关于开展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各工作专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贯彻落实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豫疫防教专办〔2022〕45号)要求,教育厅会于近期对各类学校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现将督导检查主要内容和我校开展自查排查整改工作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主要内容

(一)2022年11月12日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专题视频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特别是副省长宋争辉对全省高校疫情防控提出的13条意见和要求的落实情况(两项工作落实情况)。

(二)各地各高校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贯彻落实进一步优化疫情防控“二十条措施”的工作进展情况。

1.是否存在校园随意封控情况。及时对本地本校防控举措进行调整优化,一校一策,不得随意封校停课,不能因为个别疫情燃点,无差别封控整个校园。要管住极少数、放开大多数,在确保安全基础上有序放开校内活动。

2.是否存在随意延长封控时长情况。有疫情的高校,不得随意扩大封控范围、延长封控时长,楼宇内出现过感染者的连续8天、未出现感染者的连续5天人员核酸检测均为阴性的,人员可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持有效核酸阴性证明,分时段在安全区域内有序活动。

3.是否存在长时间不开展线下教学情况。各学校尤其是高校不能一直线上教学,能放开的尽量放开,尽快恢复线下教学,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教育教学秩序的影响,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合理安排考试、放假,满足学生考级、考研、升学需求等现实问题。

4.是否存在生活保障跟不上的情况。强化校园服务,保障生活物资、防疫物资和教学物资供应,满足学生“吃、住、学、用、医”等方面的合理需求。加强对坚守学校服务保障一线教职员工的关心关爱和相关保障。

5.是否存在师生员工管控要求不一致情况。学校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要做到师生员工家属管控要求一致,尤其是进出校园要求、“点对点”上班上课、不聚集等要求应一致。

6.是否存在防控不力和过度防疫问题。各地各校落实疫情防控“四方责任”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面临的困难等情况,是否存在一“封”了之、一“放”了之等过度防疫情况。

7.是否建立完善“接诉即办”机制。各级教育部门和高校是否设立投诉平台和热线电话,建立“接诉即办”机制,及时受理、转办、回应师生和家长反映的涉疫问题线索,健全问题快速反应和反馈机制,及时解决师生急难愁盼问题等情况。

二、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全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专题视频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四早”要求,压实“四方责任”,抓住要害和关键紧盯不放,全力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和健康。

(二)全面自查排查。各工作专班要迅速行动,按照此次督导检查安排,坚持问题导向、预防为主,对照检查内容,逐项逐条全面开展自查和排查,确保问题、隐患早发现、早解决。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列出清单,采取坚决果断措施,立整立改。对不能立整立改的问题,要逐级报告,提出问题解决方案和应对预案。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工作专班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下沉抓,明确责任分工,周密组织实施, 加强政策培训、力量统筹和物资保障,各专班强化联动、主动协作,有力有序推进防控措施优化调整。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工作专班要加强对优化调整政策的解读,用好疫情防控这本“活”教材,引导广大师生把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要求上来, 凝聚全校广大师生的力量,众志成城决战决胜新冠疫情。

三、材料报送

请各工作专班将“两项工作落实情况”和自查排查整改报告于11月17日上午11点前报送至行政楼215室,电子版报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赵广伟

电 话:6391171

邮 箱:xbzhk215@163.com

信阳师范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16日

编辑:李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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