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师范大学校史馆概念设计方案征集公告

2024-09-07 17:19:54 

校史馆是展现学校发展历史、办学成就和文化底蕴的重要窗口,是传承弘扬师大精神和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联系广大校友和社会各界人士的重要平台。信阳师范大学校史馆位于谭山校区老图书馆一层,在校史馆现馆基础上,将老图书馆一楼大厅、西侧北部期刊阅览室和侧厅等区域纳入新馆范围,同步升级改造大厅的校区沙盘和西侧内庭院花园,全面提升新馆整体效果。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有行业经验的专业设计单位公开征集校史馆概念设计方案。

一、项目名称

信阳师范大学校史馆概念设计方案

二、征集内容

设计方案主要包括:布展大纲脉络、一二三级标题、展陈重点及亮点内容;方案创意、理念、原则、平面图、流线图、效果图、多媒体呈现形式;设计说明、相关设计参数、工程分项概算等。以上内容须清晰地在设计方案中呈现。

效果图设计要求:体现空间方案、墙体立面、地面、展柜、多媒体等,明确色彩定位,准确地展示我校发展历史和办学成就。

设计面积:约1200平方米(以实际面积为准),含校史展区、临展区及周边廊道等区域。

三、方案要求

1.展馆设计要体现高水平、高科技、高层次效果,体现信阳地域特性,并在高等院校校史馆中具有一定领先性。

2.设计方案要具有原创性、独创性自主知识产权。应征作品不得存在抄袭行为,如有抄袭或其他侵权行为,由应征方负责承担一切责任,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3.设计方案主要包括设计说明、设计图纸等能清晰表达设计意图的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展览大纲:学校提供基础素材资料,展览大纲由设计公司自行编制。

(2)设计说明:设计构思理念、创意说明、平面布局说明、选材说明、需说明的其他问题等。

(3)设计图纸:整体效果图、总平面布展图、各展区效果图、重点展项效果图、表达展陈设计意图的其他图纸,以及参观流线图、出入口分析图、展览技术设备和多媒体分布图等。设计效果图应充分表达设计理念,重点部位应加以说明,能明确表达设计意图(每个展区效果图不少于8张,应包含整体视觉图与细节图)。

(4)动画展示:应征方可通过简短的动画文件展示(8分钟左右),补充设计方案效果(不做硬性要求)。

四、应征对象资格要求

1.定向征集:面向具有行业经验及相应资质的专业设计公司展开定向征集。

2.应征方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应征设计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司,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同时具备中国博物馆协会陈列展览设计乙级(或陈列展览施工二级资质,或中国展览馆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资质),并在技术团队、专业人员、履约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独立设计能力、优异的专业建筑装修能力和成功经验。

(3)应征方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方案(类似工程是指:高校校史馆、展览馆等同类型项目的设计)3项及以上的设计业绩或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

(4)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行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方案评选方式

1.现场勘测时间:学校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如应征方有需求,可提前联系工作人员进校现场勘察。

2.方案提交时间:2024年9月25日。

3.方案评审时间:由学校评审委员会组织方案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评审会上方案介绍:以演示PPT方式进行汇报,时长不超过20分钟(含动画展示时间)。

5.相关材料:设计方案需同时提交完整方案的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纸质文件及图纸按A3幅面装订成册,包括设计图纸、彩色效果图、设计说明,项目概算等;完整的方案制作成不低于A3幅面的PDF文件,平面图文件必须同时提供dwg格式和jpg格式文件。电脑渲染图等图片文件应采用中国通用的应用软件制作。电子文件以U盘形式提交,连同以上纸质文件一起打包,并在包装正面标注应征单位、联系人、手机号码等信息,以快递或直接送达的方式向学校提交。

6.文本内不得出现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等标记或暗示性语言。

7.报名应征的设计单位若超过8家时,学校将通过公司资质、设计业绩、概念设计效果等资格审查形式遴选6-8家公司进入最终评审。本次征集设一等奖1名、奖励人民币3万元,二等奖2名、分别奖励2万元,三等奖3-5名、分别奖励1万元。获奖单位需提供对应金额的设计费发票,学校支付相应金额奖励。各应征方所得奖金产生的税费,由应征方依法自行缴纳。获奖单位有义务根据学校要求,对作品进行进一步修改与完善。未获奖者,不予费用支持,不再进行专门解释说明落选理由,对所有设计单位不再另行支付设计补偿费及差旅费等相关费用。

六、相关事宜

1.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归信阳师范大学所有,信阳师范大学亦享有使用权。学校有权根据需要对征集作品作任何形式的修改、组合和应用,无须征得应征方同意。

2.应征方提供的方案中如涉及与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争议,由参与方负责,与学校无关。如因此造成学校遭遇索赔等损失的,学校有权向参与方追偿。

3.设计方向学校所提供的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查阅、使用及转阅,资料中所涉及的文字、图片、数据、表格等均属信阳师范大学所有,未经同意,不得他用。

4.设计方向学校提交设计作品成果即视为接受上述要求,受到上述要求的约束。

5.信阳师范大学保留对本次方案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设计方向学校提交方案即视为完全同意本征集公告的全部内容。

6.其他未尽事宜联系人:张老师 18137605177。

信阳师范大学校长办公室

信阳师范大学档案馆

2024年9月6日

编辑:李春燕
相关文章
读取内容中,请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