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文书档案收集移交工作的通知

2025-03-18 10:13:40 

各单位:

为做好学校2024年度文书档案整理归档工作,依据《信阳师范学院档案管理办法》(信院字〔2016〕228号)和《信阳师范学院档案工作规范》(信院字〔2017〕274号)要求,现将2024年度文书档案收集移交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4年学校文书档案收集移交工作

(一)归档范围

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学校在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受当前档案库房场地面积及工作人员人数限制,此次移交沿袭以往惯例,接收以下单位文书档案。

1.党群类文书档案

责任单位:党办、组织部

2.行政类文书档案

责任单位:校办、人事处

3.学生类文书档案

责任单位:学生处

除上述5个单位外,其他单位文书档案由本单位分管领导、专(兼)职档案员负责,有独立档案室(档案柜)自行保管。档案馆负责日常业务指导。

各单位须填写《信阳师范大学各单位档案管理工作信息表》(附件2),发送至档案馆邮箱dag1750@163.com。

(二)归档要求

1.归档材料要求。移交档案前,应对归档材料进行认真检查,原则上使用原件归档。提交《信阳师范大学文书档案材料移交(接收)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确保目录信息与档案材料信息一致;电子版发送至档案馆邮箱dag1750@163.com。

2.装订整理要求。为便于汇总整理装订,此次提交文书档案的单位,请尽量用回形针或长尾夹临时性装订,不使用订书机装订。

(三)档案移交

1.移交时间:2025年4月30日前

2.移交地址:档案馆2楼档案管理与校史编研科

联系人:郑立梅 杨 帆

联系电话:6391750

附件:

1.信阳师范大学文书档案材料移交(接收)登记表

2.信阳师范大学档案管理工作信息表

档案馆

2025年3月17日

编辑:李春燕 / 初审:李春燕 复审:韩志宏 终核:丁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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