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综合管理效能工作考评的通知
2018-12-20 10: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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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校目标管理与绩效考评委员会在年终将对各单位2018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考评。根据《信阳师范学院目标管理与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信院发[2016] 39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管理效能工作考评组开展对各单位2018年度综合管理效能情况进行考评,现就有关考评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考评主要内容是“综合管理效能”中的“工作效能”和“工作状态”情况。各教学和科研单位工作效能总分9分,工作状态总分4分,两项满分13分;各管理部门和教辅单位工作效能总分10分,工作状态总分20分,两项满分30分,具体考核内容详见《办法》。
二、考评办法
1.各教学、科研单位对管理部门、教辅单位的“工作状态”进行量化打分,考评表见附件一。
2.各管理部门(不包括考评组责任单位)和教辅单位对全校各单位的“工作状态”进行量化打分,考评表见附件二。
3.管理效能工作考评组责任单位(党委办公室、纪委监察处、校长办公室、审计处、人事处、财务处、保卫处、资产处、后勤管理处、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对全校各单位的“工作状态”及“工作效能”本单位所对应考评项进行量化打分,考评表见附件三。
4.各单位对应考评内容以扣分方式打分,并在相应栏中填写扣分依据和所扣分值。
三、考评要求
1.请各单位下载附件对应考评表,按照《办法》要求,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打分。
2.请将考评结果于2019年1月8日前,报送综合办公楼211房间(电话82689)。
管理效能工作考评组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