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度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的通知
2016-12-01 09:5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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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教职工:
接上级部门通知,2017年度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请工作已经开始。至2017年底年满60周岁(1957年12月30日前出生)的独生子女父母,凡户口在我校的(五星乡派出所),请于2016年12月10日前到我校计生办(校工会三楼)办理申报手续(属我校教职工但户口不在我校的,需持我校计生办出具的婚姻生育状况证明,到其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办理)。
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报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所有复印件需用A4纸):
1.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3份;
2.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离婚人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3. 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4. 一寸免冠近照4张;
5. 《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请审核表》(见附件,双面打印)一式3份;
6. 单位婚育情况证明一式2份。
附件:
2. 婚育情况证明.doc
信阳师范学院计生办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