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实《信阳师范学院部分办公、个人电话号码》的通知
2016-11-25 15: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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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在我们共同的努力下,《信阳师范学院部分办公、个人电话号码》业已定稿,请各单位派人到行政楼219办公室领取样本核实,并于11月28日18:00前将核实结果和所需数量报到行政楼219办公室。11月30日16:00后,各单位到行政楼219办公室领取《信阳师范学院部分办公、个人电话号码》。
校长办公室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