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6年工作进行自查总结的通知
2016-11-25 09: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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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请各单位(教学学院除外)对照学校年初印发的《信阳师范学院2016年工作要点》和本单位年度目标任务书,对2016年的重点工作进行认真自查总结,对2017年的工作进行计划和安排,形成书面材料,材料内容尽量做到重点突出、数字准确、言简意赅,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12月2日前报校长办公室(206房间),并发送电子版材料。
联系人:董玉刚
电话:6393928
特此通知!
中共信阳师范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信阳师范学院校长办公室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