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订2016年目标管理任务书的通知

2016-03-08 17:30:15  新闻中心  本站编辑 

各单位:

为做好2016年《目标管理任务书》的制订工作,现将有关要求与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目标管理任务书》是学校考核各处级单位的主要依据。各单位要以信阳师范学院中长期改革与发展规划(2010-2020年),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上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等为依据,科学合理制定目标任务。  

二、目标管理任务书的主要内容

1. 教学单位

教学单位的目标管理按党的建设,事业发展,综合管理三部分确定目标任务。具体为:

党的建设主要包括:班子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廉政建设以及领导群团工作等。

事业发展主要包括:本科教学与教改、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师资队伍建设、学团工作与招生就业工作等。

综合管理主要包括:工作效率、作风建设、财务管理、资源管理、社会管理和计划生育等。    

2. 机关与后勤服务部门

机关与后勤服务部门的目标管理按党的建设,事业发展,综合管理三部分确定目标任务。具体为:

党的建设主要包括:班子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廉政建设以及领导群团工作等。

事业发展主要包括:常规性工作;要突出学校下达的给各单位的重点任务、本单位的重点工作。

综合管理主要包括:工作效率、作风建设、财务管理、资源管理、社会管理和计划生育等。 

三、目标任务书的制定程序

1. 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研究拟定本单位《目标管理任务书》初稿。

2. 报经各单位分管或联系的校领导审阅。

3. 向校目标办提交本单位《目标管理任务书》(校领导审阅稿)。

4. 校目标办组织评议组对各单位《目标管理任务书》的质量进行评价,同时对各单位目标任务书提出修改意见。

5. 校目标办向各单位反馈评议组意见,洽谈《目标管理任务书》事宜。

6. 校目标办汇总各单位《目标管理任务书》内容,并统一公示。

7. 将整理后的《目标管理任务书》送分管或者联系的校领导审签;报经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审定,形成可供签署的《目标管理任务书》文本。

8. 完成《目标管理任务书》的签订工作。

四、目标任务书的制定时限

1.各单位报送自拟《目标管理任务书》时间:3月20日之前。

2.校目标办组织评议、反馈、洽谈和公示时间:3月30日之前。

3.学校对各单位的《目标管理任务书》签订时间:4月5日之前。

五、其他事项

1. 请各单位及时主动了解有关部门政策动态和工作计划;省属同类高校发展动态;比较研究我校的相关工作在省属高校中所处的水平。做到主要工作目标制定合理适度,且主要工作内容不遗漏。

2. 各单位工作目标要具体明确,标准可以度量。尽可能提出量化指标;不能量化的,需提出衡量该项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标准指标。指标的描述尽可能简明、准确、客观。

3. 相关职能部门在拟订本单位(部门)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的同时,积极主动与各学院(部)沟通,共同做好学校确定的主要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学院(部)的工作;同时分解方案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4. 各单位《目标任务书》的起草质量和工作效率将作为学校日常目标考评的一项内容。对单位《目标任务书》中有意降低目标要求,遗漏职能主要工作内容,或主要材料送达不及时等行为,将在年度目标管理考评中适当扣分。

5. 2016年的目标管理与绩效考评工作将按照新文件(待发)执行。

6. 校目标办工作地点:行政楼208房间;联系电话:6390386。

目标管理与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3月8日

编辑:李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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