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单位进行固定资产审计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和加强学校资产管理,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现定于2016年3月8日至2016年4月15日组织开展对相关单位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成立审计组
审计组由监审处、资产处、实验设备处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共分两个组。
第一审计组:(主要审计管理部门)
组长:雷前友
副组长:李 华
成员:闵 辉 霍海亮
第二审计组:(主要审计教学单位)
组长:李季玲
副组长:陈 强
成员:李 莉 黄 茹
二、 被审计单位
本次固定资产审计涉及部门及单位共14个:
管理部门7个:
基建处,实验设备处,招生就业处,后勤处,发展规划处,农研中心,协同创新中心
教学单位7个: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美术学院,马列主义学院,大外部
三、 审计内容和范围
本次审计内容为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及1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200元以上的成批低值耐用品的管理使用情况。
2. 本次审计的范围为2009年1月至2015年12月新增固定资产。
四、审计程序
1. 2016年3月9日至18日为审计准备阶段(自查阶段):被审计单位对照以上审计内容,对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情况进行自查,以学校资产处的部门资产明细账为基础,按照存放地点和管理负责人,分类整理自查清单,将资产自查报告(附:资产管理内控制度、自查清单)报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以书面形式于2016年3月18日上午11点前报监审处办公室。
2. 2016年3月21日至4月1日为审计实施阶段:审计组到各部门、各单位进行固定资产帐簿与实物的现场核对。
3. 2016年4月2日至15日为审计终结阶段:审计组根据固定资产管理和核查情况出具固定资产审计报告,提出加强资产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将审计报告报送校领导及被审计单位。
监察审计处
二O一六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