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学校部分单位进行固定资产审计的通知

2015-11-09 15:32:18  新闻中心  本站编辑 

各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和加强学校资产管理,根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现定于2015年11月16日至2015年12月15日组织开展对相关单位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审计组

审计组由监审处、资产处、实验设备处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共分两个组。

第一审计组:(主要审计管理部门)

组长:雷前友

副组长:李 华

成员:闵 辉 霍海亮

第二审计组:(主要审计教学单位)

组长:李季玲

副组长:陈 强

成员:李 莉  黄 茹

二、被审计单位

本次固定资产审计涉及部门及单位共15个:

管理部门7个:党办,工会,团委,财务处,资产管理处,网络信息与计算中心,校医院

教学单位8个: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体育学院,音乐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政法学院,外国语学院

三、审计内容和范围

1.本次审计内容为资产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及10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200元以上的成批低值耐用品的管理使用情况。

2.本次审计的范围为2009年1月至2015年8月新增固定资产。

四、审计程序

1.2015年11月9日至13日为审计准备阶段(自查阶段):被审计单位对照以上审计内容,对本单位固定资产管理情况进行自查,以学校资产处的部门资产明细账为基础,按照存放地点和管理负责人,分类整理自查清单,将资产自查报告(附:资产管理内控制度、自查清单)报本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以书面形式于2015年11月13日下午5点前报监审处。

2.2015年11月16日至30日为审计实施阶段:审计组到各部门、各单位进行固定资产帐簿与实物的现场核对。

3.2015年12月1日至15日为审计终结阶段:审计组根据固定资产管理和核查情况出具固定资产审计报告,提出加强资产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将审计报告报送校领导及被审计单位。

审计组

二O一五年十一月九日

编辑:朱慧花 / 初审:李春燕 复审:韩志宏 终核:丁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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