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4年度财务收支检查的通知

2015-11-06 10:15:53  新闻中心  本站编辑 

各有关单位:

根据《信阳师范学院财务检查管理规定》(信院字[2012]7号)的要求,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学校决定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年底组织开展2014年度财务收支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财务检查领导小组

财务检查领导小组由监审处、财务处、工会等部门组成。

组 长:李 俊 齐 城

成 员:雷前友 兰军瑞 罗 东

财务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兰军瑞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季玲、潘登、田照俊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2014年度财务检查单位

财务检查领导小组采取随机抽查全校二分之一单位的方式,确定了2014年度财务检查单位,具体为:纪委、监审处、校长办公室、发展规划处、科研处(社科办)、人事处、实验设备处、学生处(武装部)、招生就业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处、离退处、计生办、文学院、物电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土木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工商管理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美术学院、传媒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报、中国农村综合改革研究中心、智能控制中心。

三、检查范围和内容

1、本次检查范围主要为2014年度各单位的财务收支及运行状况,涉及到的问题视情况向以前年度延伸。

2、本次检查主要围绕政府出台的各项财经政策、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落实情况,重点以“预算及财务制度执行、民主理财、资金绩效”为主要检查内容,具体如下:

① 经费预算及执行是否经过民主决策;

② 财务是否公开,公开内容和时间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③ 项目实施是否按时启动,进展是否正常,项目资金是否执行专款专用;

④ 政府采购项目是否按规定执行;

⑤ 预算执行是否坚持厉行节约和切实有效原则;

⑥ 其他按相关规定需要检查的问题。

四、检查程序

1、被检查单位对照以上“检查范围和内容”,对本单位2014年度财务管理情况进行自查、总结(民主决策、财务公开事宜需提供有关支撑材料)。本单位党、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以书面形式于2015年11月13日之前上报学校财务检查领导小组(财务处计划财务科代收),电子文档发至xy6391833@126.com

2、开展财务检查期间,财务检查领导小组及相关工作人员深入部分被检查单位,实地查看相关材料,与相关单位党政领导及教工代表进行座谈,认真了解财务管理相关情况。   

3、财务检查领导小组根据财务检查、单位自查及座谈调查等有关信息,向被检查单位出具检查报告,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沟通,限期整改,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单位和个人,经学校研究后按有关政策法规处理。

在全校开展财务检查是加强财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规章制度的重要举措,主要目的是“总结成绩,查找问题;整体推进,促进发展”,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积极配合。

校财务检查领导小组

2015年11月6日

编辑:王超 / 初审:李春燕 复审:韩志宏 终核:丁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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