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信阳师范学院第三十七届春季运动会的通知
2018-04-03 11:34:49
新闻中心
本站编辑
次
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推动我校学生“阳光体育活动”和群众性文体活动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于2018年4月18日至4月20日举行信阳师范学院第三十七届春季运动会(田径、健美操)。现将运动会组委会委员名单、竞赛规程、竞赛日程等相关材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准备,动员广大师生积极参加。组委会全体成员和各单位要通力合作,保证本届运动会圆满成功。
本届运动会秋季竞赛的运动项目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信阳师范学院第三十七届春季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委员名单.docx
附件:2.信阳师范学院第三十七届春季运动会田径比赛竞赛规程及日程.docx
附件:3.信阳师范学院第三十七届春季运动会健美操比赛竞赛规程.docx
附件:4.精神文明单位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优秀运动员评选条件、优秀裁判员评选条件.docx
校长办公室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