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6年度管理效能工作进行考评的通知
2016-12-29 09: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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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根据《信阳师范学院目标管理与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信院发[2016]39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将于近期对各单位2016年度综合管理效能情况进行考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综合管理效能”中包含的“工作效能”和“工作状态”情况。各教学单位和科研单位工作效能总分9分,工作状态总分4分,两项满分13分;各管理部门和教辅单位工作效能总分10分,工作状态总分20分,两项满分30分,具体考核内容见《办法》附件考评表中的考评要点。
二、考评办法
1.各教学单位、科研单位对管理部门、教辅单位的“工作状态”进行量化打分考评,考评表见附表1。
2.各管理部门和教辅单位对全校各单位的“工作状态”进行考评,考评表见附表2;其中管理效能工作考评组责任单位(具体单位祥见《办法》第二条第三款)同时对全校各单位的“工作效能”进行量化考评,考评表见附表3。
3.各单位对应考评要点进行以扣分方式打分,其中管理效能工作考评组责任单位在“工作效能”考评的“工作效能扣分依据”栏中填写扣分依据。
三、考评要求
1.请各单位下载对应附件中的考评表,按照《办法》要求,本着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考评;
2.请将考评结果于2017年1月6日上午送达行政楼215房间(电话82689)。
附表:
管理效能工作考评组
2016年12月28日